本公司擁有二十年裝修及傢俬裝作經驗,
我們同時領有政府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及電力承辦商公司牌照,
關於牌照事宜,可去屋宇署及機電工程處政府網站查核。
承造所有工程師父同時領有相關工種牌照,工程絕不外判。
所有工程絕對是合法及符合現時建築物管制條例
本年度最新廁所及廚房裝修套餐服務價格如下:
PS: 本套餐內容適用於樓齡少於20年,多於20年可免費由工程顧問度尺及報價。
<新聞公報>
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命令,上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三個月,緩刑兩年,以及罰款七萬四千二百元。
有關清拆命令涉及九龍長寧街一座住宅大廈一個面積約20平方米的天台僭建物,以及在大廈後樓梯與一單位之間的圍牆違例開鑿的一個通風口。由於命令限期過後,有關業主仍未清拆事涉僭建物,屋宇署遂向業主提出檢控。業主去年七月十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八千九百七十元。然而,業主仍沒有履行命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該名業主於今年一月十七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法庭得悉被告過往有超過十次在不同物業拒絕遵從清拆命令的定罪記錄,認為案情嚴重,在考慮被告的背景報告及其律師的求情後,於三月二日判被告入獄三個月,緩刑兩年,以及罰款七萬四千二百元。
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會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在物業進行建築工程之前,應先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A)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第24(1)條送達予他的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完
2018年3月6日(星期二)
<新聞公報>
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於2017年11月
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港幣54,000元。
涉事處所位於觀塘敬業街一座工業大廈,屋宇署人員視察時發現單位鄰近平
台上加建了一個51平方米大的僭建物,處所原有大門亦被拆除,改裝為一道
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大門。有關僭建物在無獲得屋宇署事先批准的情況下進
行,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1)條,有關大門亦違反《建築物(建造)
規例》第90條所訂明的耐火能力規定。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
(1)條向處所擁有人發出清拆令。由於命令限期過後,有關業主仍未清拆
其僭建物及裝回防火門,屋宇署遂向業主提出檢控。物業管理公司可協助業
主找出及清拆所有僭建物,以確保樓宇符合《建築物條例》的安全及衞生標
準。
違建工程的問題
違建工程對社會造成莫大問題,因為僭建物:
構成結構或火警危險,危及市民生命財產。過去曾發生多宗違建物倒塌事件,導致人命損失。萬一發生火警,違建物阻塞走火通道,會釀成嚴重傷亡。
有礙衛生或對公眾人士造成不便,如滲水及阻擋光線和空氣等。
令環境惡化,如河道因違例排放工商業污水而受污染、違建物上垃圾堆積,以及違建物有礙觀瞻等。若每況愈下,整個地方終會淪為一個陋窟。
往往會阻礙樓宇的日常保養和大規模修葺工程,難以施行良好的管理。
三管齊下的策略
遏制新違建工程。凡正在興建或新近建成的違建工程,一經發現,當即採取行動加以取締。
進行大規模清拆行動,務求逐步減少現有的違建工程數目。
教育及檢控,以收教化之效。除採取檢控和紀律處分行動,以起阻嚇作用外,還致力教育市民和舉辦宣傳活動,提高市民在這方面的意識。
違建工程執行政策
該政策確認資源實非無限,但無論如何,總要致力達到保障公眾安全和遏止僭建的雙重目的。其中,屋宇署會優先清拆—
法例規定,任何人如打算進行建築工程(即新建樓宇工程或加建及改動工程),必須委聘認可人士,如有需要,同時聘任註冊結構工程師,以便按照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擬備圖則,提交屋宇署審批。建築工程展開前,須取得屋宇署的同意。並須僱請註冊承建商進行該核准的工程。
註冊承建商名單及有意在修葺樓宇及拆除僭建物方面為業主提供服務的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名單,分別備存於屋宇署及和各區政務處,可供免費查閱。
此外,在「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擬進行小型工程的人士可透過簡化程序聘請屋宇署註冊的小型工程承建商進行。
一些小規模建築工程,如不涉及樓宇的結構,可毋須政府事先批准。不過,你宜諮詢認可人士或屋宇署的意見,確保所進行的建築工程並無違反建築規例。
如你擬購買一個單位,但又擔心樓宇內有違建工程,你應諮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不過,你也可以直接向屋宇署申請查閱批准建築圖則及入伙紙紀錄,以確定物業有沒有違建物。你亦可索取有關紀錄的副本。查閱紀錄或索取紀錄副本均須繳付費用。
根據建築物條例,未經批准而進行建築工程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港幣 $400,000。若持續違法,會被加判每日罰款港幣 $20,000。
因此凡沒經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如有需要) 妥善監督的工程,對你和對市民大眾都有危險。
建築事務監督剛為註冊承建商發出以下一封通告函件。如欲瀏覽或下載有關文件,請透過下列的網站連結:
通告函件 – 建築地盤的預防水浸措施
http://www.bd.gov.hk/chineseT/documents/circular/CL_FP2015c.pdf
此通告函件謹請預防不恰當的地盤作業而導致雨水/污水排防系統造成不良影響及在建築地盤採取預防水浸措置。
如欲知悉建築事務監督的最新公告,請經常瀏覽屋宇署網頁(http://www.bd.gov.hk)。
The Building Authority (BA) has just issued the following Circular Letter for Registered Contractors, and you may wish to view/download the document vide the attached links :
Circular Letter on “Flood Prevention Measures at Construction Sites”
http://www.bd.gov.hk/english/documents/circular/CL_FP2015e.pdf
This circular letter is to request the prevention of the occurrence of the improper activities that have adverse impacts on the stormwater/foul drainage system and taking necessary floor prevention measures at construction sites.
Frequent visits to the BD’s homepage at http://www.bd.gov.hk will keep you abreast of the BA’s latest announcements.
Technical Services Section
Buildings Department
兩名新界村屋業主因沒有遵從清拆命令被罰款
兩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即新界村屋)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發出的命令清拆其位於其村屋的天台僭建物,於九月三十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合共港幣六萬元。
屋宇署在接獲舉報後派員到西貢壁屋村一棟村屋視察時,發現有關村屋有一個新建的天台搭建物,有關建築工程並未得到由地政總署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又未有事先取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條文規定。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命令。 Read More
危險樓宇 / 破損排水系统
屋宇署依據市民舉報,檢查有危險或失修的私人樓宇及招牌 。此外,亦會主動勘察樓宇,以確定其安全及衛生狀況,如發現樓宇有危險,或排水系统欠妥,屋宇署會飭令業主在指定期限內進行勘測、修葺或拆卸。遇有緊急或嚴重滋擾衛生的情况,屋宇署會先進行必要的維修工程,然後向業主追討有關費用。
為遏止樓齡未達三十年的樓宇外牆及公用地方出現失修的狀況,及確保能適時地對樓宇進行勘測及修葺工程,屋宇署已推行一項「大規模行動」,針對外牆及公用地方有失修跡象的樓宇,要求業主進行勘測及/或修葺。
屋宇署亦積極促進私人樓宇進行妥善維修及管理。除協助各區民政事務處,改善區內多層大廈的管理,屋宇 Read More
違建工程的問題
違建工程對社會造成莫大問題,因為僭建物:
構成結構或火警危險,危及市民生命財產。過去曾發生多宗違建物倒塌事件,導致人命損失。萬一發生火警,違建物阻塞走火通道,會釀成嚴重傷亡。
有礙衛生或對公眾人士造成不便,如滲水及阻擋光線和空氣等。
令環境惡化,如河道因違例排放工商業污水而受污染、違建物上垃圾堆積,以及違建物有礙觀瞻等。若每況愈下,整個地方終會淪為一個陋窟。
往往會 Read More
清拆違建工程的命令
業主如不履行命令,屋宇署便會指示政府承建商代為清拆,並於其後向業主悉數追討工程費連監督費及附加費。
不遵行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200,000。若違法情況持續,會被加判每日罰款港幣$20,000。
有關命令亦會在土地註冊處紀錄在案。物業如有按揭, Read More
屋宇署推出「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流動應用程式Android版
繼2014年9月25日推出流動應用程式「小型工程錦囊」iOS版本後,屋宇署今天(2014年10月31日)推出該流動應用程式的Android版本。如果您是安卓(Android)手機/平版電腦的用戶,歡迎您從Google Play下載此應用程式。
透過「小型工程錦囊」,使用者能認識更多有關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特點: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