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強制驗窗計劃,屋宇署可向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 (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屋宇署每年會揀選一定數量的該類樓宇,根據強制驗窗計劃送達有關法定通知。經署方送達法定通知的樓宇的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有關樓宇/處所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以及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可自行決定委任不同的或相同的合資格人士分別進行訂明檢驗及監督訂明修葺。此外, Read More
分類: 業界消息
關於屋宇署強制驗窗計畫
根據強制驗窗計劃,屋宇署可向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 (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屋宇署每年會揀選一定數量的該類樓宇,根據強制驗窗計劃送達有關
法定通知。經署方送達法定通知的樓宇的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有關樓宇/處
所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以及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
進行檢驗 Read More
首宗小型工程違例定罪個案
各位準業主,如果您準備翻新您理想家居,請您依照2010年12月31日實施小型工監管條例去處理裝修事宜
現在已經不可說"不關自己事",”師父你是專業!!我不是,我不知道"這類推卸責任說話,事關小型工監管條例已經是法令了!
小心處理工程項目,理行身為業主對社會法律責任~
屋宇署今天(4月26日)表示,東區裁判法院4月17日裁定,一名沒有向屋宇署註冊的承建商及其董事,違法進行工程,判罰款68,000元。這是2010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以來,首宗有關小型工程的檢控個案。
因應一位市民就「劏房」內的違例建築工程作出的舉報,屋宇署早前派員視察沙田大圍一幢樓宇的單位,發現該單位的結構混凝土樑被鑿開洞口,單位正進行排水工程。
由於在混凝土樑開鑿洞口屬結構改動工程,有關工程必須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方能展開,否則即屬違法。至於有關排水工程則屬小型工程,必須由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否則亦屬違法。
屋宇署發現從未接獲 Read More